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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無頭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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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無頭案

後來,又過了數百年,興安縣有一戶姓王的人家,戶主王生開了一個布莊,頗為富裕。王生的妻子申氏年輕貌美、風姿綽約,是縣城裏有名的美人。二人結婚多年,雖未育有一子,但也一直夫妻和睦、琴瑟和諧。

有一日夜裏,一個砍柴的樵夫路過王生家門前,看到王生正雙手捂著肚子躺在門口。樵夫問他,他只面目猙獰,已經疼痛地說不出半個字來。樵夫又去敲王生家門,竟也無人回應,便只得放下擔子,跑去找個大夫來。可是當樵夫帶著大夫回來時,王生已經變成了一具無頭的屍身倒在血泊裏,而身旁赫然躺著他那本來放在擔子裏的劈柴刀。此時正趕上申氏從娘家回來,她一看丈夫慘死,未聽樵夫多辯,便認定了他是兇手,與那大夫一起將他扭送至官府。

此時的知縣姓楊,也是個頭腦簡單的人。他聽了申氏與大夫的陳述,想著若是再抓其他兇手未免太過費事,便也認定了就是這樵夫殺的人。樵夫此時已是年近半百,自然熬不住那些嚴刑拷打,一番折磨之下,便也糊裏糊塗地把罪給認了。他胡說自己為了王生身上的錢財而殺的人。他砍下王生的頭後,便將其扔進桃花江裏去了。

楊知府派人到樵夫所說的水域去打撈,卻一直打撈不到那個人頭,案子也因此就一直無法了結。為了盡早結案,楊知府只得懸賞尋找王生的頭顱。過了幾個月,終於有個漁夫拎了一個皮肉淋漓的人頭來,說是打魚的時候撈到的。申氏被告知前來認頭。她一見到那麽血肉模糊的人頭,便就痛快地哭哭啼啼地認了。案子也就結了,漁夫拿到了賞金。樵夫被判了死刑,到了秋後便就被處斬了。

興安縣裏有個叫李節的人,自幼天資聰穎,為人仗義。這年正趕上他上京趕考,出城之際,路過一墳堆,見有一身穿艷服的女子正在哭喪。他心中甚疑,後來便找了個機會問同行的人,同行的人推測那應該是王生的媳婦申氏,這天是在給王生做“七七”,所以到墳前祭拜。不過,怎麽會穿艷服呢。

李節心有餘悸,雖不再提,但也默默的在心中將此事記了下來。

後來,這個李節果然金榜題名中了進士,不出兩年,竟替了那楊知縣回到了興安縣來了。

李節到任後,第一件事就是將申氏帶到衙門調查。申氏一到衙門,李節上來就問那日身著艷服在王生墳前祭拜的事情。申氏委屈得說道:“我的丈夫遇害慘死。那日做七七,我到墳前祭拜,怎麽會穿艷服呢?”李節又傳其四鄰來問話,四鄰皆說那申氏賢惠淑德,王生死後,一直恪守婦道,不曾有半點逾越。但李節仍不願意將申氏放了。申氏的家人見知縣如此固執,便一紙訴狀告到了府衙,說李節“無故扣押寡婦。”知府發文下來,要求李節要在半個月內查清此案,如果查不出犯罪情節,就要以“故人入罪(發作加給別人的罪名,折為行政處分)”的罪名將他革職查辦。

李節慌了手腳,想到王生遇害一案,已經事隔兩年,想要翻案著實不易,便只能硬著頭皮於興安縣四處查訪。一連數日,皆毫無收獲。一日傍晚,李節親自化妝潛出縣城,恰逢暴雨傾盆,見山腳下住了一戶農家,便請求進入避避風雨。這戶人家裏有個中年村婦讓他進了屋,李節謊稱自己是個過路的算賬先生,請求能否借宿一晚。這時那村婦的兒子剛好回家,李節取出一些銀兩請求村婦準備酒菜。那村婦笑道:“我們家只有一些粗茶淡飯,怎麽好意思收您的錢呢?”就這樣一來二去的,李節與這戶人家喝著酒,聊著閑話,彼此漸漸熱絡了起來。那村婦的兒子很快便有了醉意,他忽然問李節道:“先生可知我們這興安縣新來了一位知縣,正要重申兩年前的那樁無頭案?”李節說:“知道,聽說是個姓李的。”那村婦的兒子又道:“這知縣很快就要因為這樁案子罷官了!這案子,恐怕包龍圖再世也搞不清。可偏偏,只有我才搞得清。”

李節看這村婦的兒子得意的神情,不似酒後胡話,頓時心裏便是一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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